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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2024-01-10 09:08:29   来源: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

  民进宁夏区委会和住宁全国政协委员王春秀反映,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城乡人口流动,农村宅基地空置问题日益突出,如贺兰县农村房屋空置率达30%以上,青铜峡市大坝镇三棵树村房屋空置率达80%。部分村庄宅基地长期闲置,很多房屋陈旧破败、院墙倒塌,院内杂草丛生。农村宅基地闲置,与高质量耕地不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匮乏、美丽乡村建设之间形成鲜明矛盾,也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进程。宁夏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有效盘活了闲置资产、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在基层实践中还存在顶层设计不完善等问题,限制了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开展。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包含村庄规划、农村宅基地现状调查、“一户一宅”政策的落实、宅基地依法使用管理等诸多事项。耕地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畅,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进展缓慢。

  农村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滞后,限制了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形式。

  缺乏扶持财政政策支持。目前主要以市场自主盘活为主,政府未出台相应的资金支持政策,导致基层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很好撬动社会资本注入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

  农村宅基地收储基金暂未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闲置宅基地的收储和利用。

  建议,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加快开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在出租、转让、抵押、作价入股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平台,探索增减挂钩与宅基地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结合,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进一步延伸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流转交易、农村“空心房”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退出及复垦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制定。研究制定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整治实施意见。加快村庄规划,突出守住盘活利用底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注重规划先行要求,支持大胆创新、积极研究探索,把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谋划、统一规划、整体实施。

  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农地的有效途径。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出台相应的土地、税收、人才等支持政策。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创新,推出符合实际的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由县(区)政府出资设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将所需资金统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先期垫付鼓励农户自愿退出的宅基地补偿资金和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村集体经济组织暂无条件支付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可申请预借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宅基地流转产生的资产收益优先偿还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 


【责任编辑】:包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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